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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群团公益基金会薪酬管理制度

2021-12-10 00:00

来源:本站

重庆市铜梁群团公益基金会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在基金会经营和管理中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薪酬”,是指基金会管理人员及员工在本基金会就职期间因劳动所取得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主要有工资、奖金、福利以及其他物质性的激励报酬等。

第三条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全体驻会员工。

第二章  薪酬体系

第五条  基金会执行结构工资制薪酬体系。

第六条  薪资等级共分为5个等级。具体等级划分详见附件《基金会驻会工作人员补贴表》。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七条  基金会薪酬采取按岗位每月总额发放补贴的形式。由交通补贴、话费补贴、生活补贴、工作经费等购成。如业绩突出,可适当发放奖金。

基金会驻会工作人员补贴表

岗位

职责

每月补贴(元)

理事长

主持全面工作

1800

秘书长

负责日常工作

1500

会计

负责账务处理

800

出纳

负责日常收入和支出

500

其他

临时性工作

每天70

    第八条  奖金

(一)年终奖金:根据基金会实际经营情况及个人业绩确定。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

基金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五项社会保险,分别按不同的缴费比例直接缴纳至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个人应缴部分由基金会代扣代缴。凡社会保险关系未转入本基金会的,基金会不再另行支付社保补贴。

第九条  其它福利津贴

(一)生日福利、节日福利等

1、驻会人员生日,为生日员工订蛋糕1个。

2、端午节、中秋节和春节,为驻会员工发放节日福利。

      3、出差补助,据实报销。

(二)全薪假期

序号

假期

说明

天数

1

法定假期

春节、五一、端午节、十一、元旦等

国家规定

2

婚假

员工本人结婚

7天

3

产假

基金会女员工生产

90天

3

丧假

员工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去世

3天

4

年休假

在本基金会工作满1年(含1年)的员工

1、工作满1年(含1年)的普通员工3天,秘书长5天,理事长7天;

2、在职工龄增加1年,年假增加1天,最高上限15天。

 

    (三)其他活动补助,如:旅游、体检等。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条  基金会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的薪金。若发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节假日或休息日之前的工作日发放。基金会于发薪日将薪金转入员工的帐户上或以现金支付。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一 员工薪酬调整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基金会营运情况,经理事会研究同意,适时上调。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保持原薪资不变,对其不作薪酬调整:

(一)   在上一年度因违纪或重大失误被基金会记大过者;

(二)   在上一年度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执行基金会规定的其他处罚外,同时对其降职、降薪处理。

(一)   在本年度因违纪被基金会记大过者;

(二)   在本年度中累计两次记过者。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自2020 年 5 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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